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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高考实施十年 选科走向“3+1+2”反映了什么?

【编者按】

2014年9月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,标志着新一轮新高考改革拉开序幕。今年正值新高考改革实施十周年。高考改革事关学生成长、国家选才、社会公平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教育强国建设,影响重大。基于此,澎湃新闻推出“新高考实施十年”专栏,梳理总结新高考下考试模式、考试内容、招录方式等的变化,分析高考综合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,探讨深化完善高考综合改革的路径方向。

2024年全国高考将于6月7日9:00正式拉开大幕。根据教育部日前公布的数据,今年全国高考报名人数1342万人,比去年增加51万人。

作为第四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,吉林、黑龙江、安徽、江西、广西、贵州、甘肃今年迎来新高考首考。新高考下,这些省份的考试科目为“3+1+2”模式,“3”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科统考科目;“1”为首选科目,即历史、物理二选一;“2”为再选科目,即从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学中四选二。

自2014年开启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,全国共有29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分五个批次进入新高考。其中,首批试点的上海、浙江以及第二批试点的北京、天津、山东、海南,取消文理分科后,采用的是“3+3”选科模式;此后三个批次试点的23个省份则采用了“3+1+2”选科模式。

新高考取消文理分科后,最初试点的省份采用“3+3”选科模式是为了给予学生选择权。后续启动新高考的省份为何纷纷走向了“3+1+2”选科模式?“3+1+2”选科模式是不是变相回归了文理分科?这种改革方向背后的逻辑是什么?

选科模式由“3+3”走向以“3+1+2”为主流

新高考下,取消文理分科,首批和第二批试点省份采用“3+3”选科模式,意在给予学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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